问题 | 德州异地职工个人账户刷卡及双通道药品门诊慢性病报销流程 |
释义 | 一、德州异地职工个人账户刷卡及双通道药品门诊慢性病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就诊结算先用固定帐户。固定帐户用完后,有慢性病特殊病的人员,慢性病特殊病进入门诊自付段,自付段用完后,进入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门诊自付段暂定为36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专项门诊费用按下列办法结算。 (一)下列经二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认定的慢性病和特殊病的门诊费用暂定为专项门诊费用: 1、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期)、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精神病、严重慢性肾功能不全、甲亢、甲减、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2、特殊病:非住院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二)凡有专项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或相当于个人账户的资金用完后,实行封顶和按比例报销的办法。一种慢性病全年可结算费用的封顶线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60%和75%;特殊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70%和85%。 (三)患有上述慢性病以外的慢性疾病,连续两年门诊可结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且需要长期服药的人员,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参照列举的慢性病结报。慢性病认定申请需携带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体检表,每年5月开始,5月底结束 二、慢性病医保跨地区看病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医保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备注:一年报销一次,所报销的药费必须是当年产生的费用,且报销时限为当年12月中旬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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