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的条款,应写明可以提前还款的具体情形;提前还款的本息计算方式;提前还款的期限、方式、地点;以及提前还款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等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