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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流动人口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办理流动人口证明需要的材料是:
    1、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本人应当亲自到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人像信息采集或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
    3、流动人口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居住证。其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动人口受理条件:
    1、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济居住3日以上;
    2、具有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3、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区,在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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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