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烈士子女是指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而被评定为烈士的中国公民的子女。可被评为烈士的情形具体包括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等。对烈士子女的优抚则是在经济补偿之外,对烈士子女参军、考学、考公作出有限录取的优待。《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