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的消防灭火用气瓶,手提式干粉型灭火用气瓶、水基型用火灭气瓶、钎焊结构气瓶,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井山下、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的气瓶。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1 总则 1.2 不适用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的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手提式干粉型灭火用气瓶、水基型用火灭气瓶、钎焊结构气瓶,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井山下、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的气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