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够抵押吗 |
释义 |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但抵押权的效力不得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一、如何划分抵押权留置权和抵押质权的区别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抵押房屋贷款需要已经拥有而不是即将拥有的房地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的所有权。首先,你的财产必须是无权属纠纷的财产; 2、一手房抵押贷款对房屋建筑的要求一手房抵押贷款一般要求房屋年龄不超过2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最高贷款年限分为三种情况: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30年,消费类房地产抵押贷款最长可贷10年,经营性房地产抵押贷款最长可贷5年。第三十三条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三、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房屋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未取得抵押权,也不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人应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或承担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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