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标价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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