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官为啥不愿意做诉讼保全
释义
    法院不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一般是由于申请人不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如没有提供担保、没有提供被保全财产的信息等。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规定很难判断是否达到诉前保全的条件。在诉讼之前,法院对申请人的案件情况一无所知,所以对于情况紧急的材料都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特别是对于“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一般情况下,法院很难断定是否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比如:有的申请人会说对方可能要转移财产,但是对于光凭申请人的材料很难证明被申请人是正常经营还是故意转移。
    2、发达地区案多人少。对于诉前保全的案例一般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会经常出现。而越是在此类地区,越是容易出现“案多人少”的情况。在法院工作人员有限的情况下,要在48小时之内完成立案,写文书,言批,打印,进行保全措施的话,实属困难。而且对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还算是简单,如果碰到对货物进行清点保全,工作量就更大了。所以这也是法院不愿意接手诉前保全的一个主观原因。
    3、有人诉前保全之后又很快撤销。对于很多申请人来说,他们更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而不愿意去打官司。但是如果想让被申请人乖乖地归还欠款,就得给其造成威胁。而申请诉前保全就是对被申请人最直接的威胁。所以有些申请人在诉前保全之后,会去和被申请人谈判,给其制造压力。结果没过几天,被申请人同意还款了,他们又会撤销申请。这种做法也让工作人员觉得委屈,所以这也是法院对诉前保全要求严格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9: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