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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要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一、预告登记的失效的后果
    可再重新申请,商品房竣工后,开发企业随即办理了初始登记,但某甲并未及时前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时隔半年以后,开发企业和某乙前来申请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我单位发现该处房屋已设有预告登记,便告知当事人该房屋原来已经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这一预告登记注销或失效前,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能为某乙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
    二、天津买房预告登记在哪里办理
    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证明的,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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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