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速超过规定时速达到50%扣十二分,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九项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 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