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失业金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最少也可以领取3个月。领取期限主要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重庆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如果累计缴费交满1年而不满2年,可以领取失业金3个月。 法律客观: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