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一个月后,还能重新回到原来的单位吗? |
释义 | 员工辞职后还可以回原公司上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原来在某厂工作买了保险,离职七八年了,还能续保吗? 直接办理续保手续即可,在原单位办理完毕停保、解聘手续,在新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社保增员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离职原来单位生了第一胎了也是原来单位交社保,申请生育津贴是在原来单位还是现在单位? 男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和法定的生育条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您好,请问三方协议签订后,还能离职吗? 1、并不麻烦。签了三方协议,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提出离职2、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离职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想您一下,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生病后,不让我回到原来岗位了这样我怎么办? 如果员工没有传染等风险的,则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拒绝患过病的员工返岗工作。如果员工尚未痊愈,会对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险的,则用人单位可以合理的予以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的工人脚踝骨折一个月,还能赔偿吗? 脚骨折工伤的赔偿: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如果造成伤残的,还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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