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构成遗弃子女罪 |
释义 | 一、怎样构成遗弃子女罪 1、构成遗弃子女罪有: (1)客体要件,构成遗弃子女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构成遗弃子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主体要件,构成遗弃子女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构成遗弃子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犯罪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4、客体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 5、客观上行为人对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抚养的情形。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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