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
释义 |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被害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自诉状,并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证据材料等。 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指的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遗弃罪是不告不理的吗? 遗弃罪不是不告不理。 遗弃罪原则_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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