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一说,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但是在继承的情形下,继承人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遗产不足清偿的,对超过的部分不承担责任;放弃继承的,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如过承诺代父清偿债务的,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现在法律上是否还有“父债子还”一说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