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楼开小饭桌合法吗 |
释义 | 小区开小饭桌是否违法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否在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是否对油烟管道等都通过审批了,是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居民楼里的“小饭桌”“托管班”“托管中心”是在各中小学周围出现的新的“家庭作坊式”餐饮经营方式,“小饭桌”确实解决了许多年轻父母因为工作不能兼顾孩子吃饭的难题。 但与“小饭桌”的规模和增速不相匹配的是,其经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楼上开办的‘小饭桌’,每天中午都有几十个孩子过来吃饭,嬉戏打闹声、脚步声和搬动桌椅的声音,吵得附近居民无法休息。 除了扰民问题,安全问题也值得关注:居民楼内私自开办的小饭桌,大多厨房面积小,不能按功能分区,布局混乱,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食品安全没有保障。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为家庭经营,几十个正处于爱跑爱闹阶段的孩子就靠两三个大人监管,人身安全也需格外注意;小饭桌设在居民楼内,消防设施并不完善,如果起火很难及时疏散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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