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惠证的申办条件都有哪些要求 |
释义 | 对于《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审核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内容: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①、申办人到中心“4050”再就业贷款窗口领取并填写《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 ②、中心审核《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并加盖印章; ③、申办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居住和就业状况证明; ④、申办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在《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第一栏内盖章; ⑤、申办人给中心递交上述办理好的申报材料,经中心审核后上报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⑥、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合格后,由中心通知申办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领取证件。 2、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审核: ①、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中心在《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第一栏内盖章; ②、申办人持上表及申报材料到个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进行申报。 办理地址: 西安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前置条件: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凡具有西安市户口、在中心以个人方式办理了人事档案托管,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中心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①、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在原企业已无工作岗位,但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也未实现再就业的国有企业及其所办集体企业、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中,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岗职工;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是指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③、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④、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⑤、“零就业家庭”长期下岗失业人员。 2、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审核: 户籍在高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 申请资料: 1、《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本人目前就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如果有《失业证,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二份;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8、申办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的《就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建立社区的,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办出具证明)。 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5项材料; ②、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审核: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6-8项材料。 法规/依据 1、《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陕劳社发[2006]24号; 2、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发[2006]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理部门: 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该服务事项(母事项)共包含2个子事项,该2个子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如下: 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转报件。中心办理承诺时限:2日;5工作日报送一次;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承诺时限:5工作日; ②、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即办 承诺时限: 该服务事项(母事项)共包含2个子事项,该2个子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如下: 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转报件。中心办理承诺时限:2日;5工作日报送一次;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承诺时限:5工作日; ②、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即办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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