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挂名监事对自己的影响 |
释义 | 挂名监事对自己是没有影响的。 挂名监事不担负一般性法律依据,但在特殊情况中,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责任有限公司的监事,或是股东会、监事会主席接到前款要求的公司股东书面形式要求后回绝提起诉讼。 监事的职责是: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监事的产生过程如下: 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负责人。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负责人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持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搏滚基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综上所述,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也被称为“监察人”。监事不承担一般性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备宽。监事不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基谨如果挂名监事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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