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行预告登记之后,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动产权人违反义务或者对不动产进行处罚,对于防止房屋一房多卖还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只是说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对于购房者来说有很多好处,而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但是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