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遗失之后,如果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那么即使合同丢了,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则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诉讼时,原则上要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没办法提供原件的,法院查明复印件真实性之后,也可以采纳。但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举证义务在当事人一方。如果合同遗失的原因,是行为人故意所为的,意图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或者故意盗窃、毁损,使达到违反合同约定的目的。丢失人应进行报案,追究其责任。合同遗失了,还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然后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