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子怎么判 |
释义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子应该怎么判。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子的判决要素有: 1、合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真实合同目的; 3、买卖双方间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 4、同类型标的物的价款、质量; 5、其他。 如果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关系,按照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不会被认定为无效,而是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房屋买卖比房屋赠与可以少交税。这就导致很多真实意思是赠与的当事人以买卖的方式转移房屋的所有权,即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房屋赠与。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例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定为借款纠纷。 当事人在同一起诉中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如某一案件涉及主从合同关系的,根据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当事人仅因为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从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当事人的争议确定案由,如担保合同效力纠纷。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分四部分。第一、二、三部分属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案由,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如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但规定只列出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部分,而当事人的争议部分由受理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争议确定。第四部分是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案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表述。 这种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的合同及履行过程有如下特征: 1、合同价款明显偏低(以达到进一步避税的目的); 2、一般不会有银行贷款(避免利息损失;避免被认定为诈骗或者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3、合同条款比较简单,很多细节的约定被省略,尤其是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比较轻; 4、一般并没有实际付款(多数有银行走账的记录); 5、“买卖”双方往往为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 以上就是问题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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