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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释义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具有既判力、拘束力、执行力。
    既判力是指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调解书一经宣判和送达,就发生确定力。
    拘束力是指对于当事人而言,应当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调解确定的义务,受其拘束。
    执行力是指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一、开庭宣判结果后的十五天内不上诉可以执行吗
    开庭宣判结果后的十五天内不上诉的,可以执行。法院出具判决书后,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不上诉的,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需要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履行,在判决书中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记载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如果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权属于谁
    1、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权属于法院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
    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2、对于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而言,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执行,既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对于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如果能够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核实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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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