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五保户的土地继承问题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但原提供五保的集体有负出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有 合法继承人 的归继承人所有请参考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土地归集体所有是一贯的规定,但地面上有价值的财物,如有遗嘱的或与村委、集体有协议的按遣嘱和协议处理,如无遗嘱也无协议的,依据最高法有关解释 法律客观: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