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了个人档案还有用吗 |
释义 | 退休了个人档案还有用。 因为个人档案是一个人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记录,包含着个人的各项资料和证明文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在以下情况下,退休个人档案仍然有用: 1、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退休个人档案中包含个人工作单位、职务、薪资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作为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的重要依据; 3、办理退休、社保和医疗保险等事项:退休个人档案中包含个人的社保和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个人办理退休、社保和医疗保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研究和了解个人历史及社会发展历程:个人档案记录了个人的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信息,是研究个人历史及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材料。 退休个人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档案的管理单位:个人档案的管理单位为个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个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查阅和复制个人档案; 2、个人档案的内容:个人档案应当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获得的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培训和学历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与个人工作、生活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或材料; 3、个人档案的保管:个人档案应当由个人所在单位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规定保密个人隐私; 4、个人档案的复制和移交:在个人离职、退休或者工作单位解散等情况下,个人档案应当复制一份交个人保管,同时原件应当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机构进行保管; 5、个人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个人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档案管理机构申请查阅个人档案,并可以申请复制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个人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综上所述,个人档案是个人的重要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在个人档案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档案存在遗失、损毁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者档案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个人应当了解自己的个人档案情况,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档案管理机构申请查阅和复制个人档案,以便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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