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视实际情况而填写。申请营业执照流程:1、提交工商注册所需材料;2、工商局初审,材料完成并符合要求,上报区工商局审批;3、工商局审核通过,打印营业执照;4、凭《受理单》领取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2、验证报告原件;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法人照片一张;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9、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10、其它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