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经济纠纷金额多少法院才受理
释义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的案件如果是民事诉讼,则根据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规定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