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0年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告,2021年国考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0年11月29日举行,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