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震把房子震塌了还要还房贷吗 |
释义 | 地震房子倒了房贷还要继续还。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如果房屋倒塌,借款人仍有义务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偿还未偿贷款本息。房地产贷款反映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关系。该房屋仅作为个人贷款抵押,附属于借款人的债权。即使抵押物丢失(消失),无论抵押物是人为损坏还是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债务关系也不会受到影响。根据贷款合同,如果银行发现抵押物受损或抵押物价值降低,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抵押担保。 地震毁掉的房子需要还房贷吗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还活着,那么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原因可用购房过程中借款人与开发商、借款银行三者的关系中得到解释: 借款人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从而获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开发商与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关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的借贷关系,而房产在这层关系中只是一个补充物,即作为保证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并不能以房屋倒了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贷关系的借款银行支付月供,这个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钱买了部手机,但在还未还清借款时手机就被偷了,但是您还是需要还朋友买手机的钱是一样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产还在,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清偿其生前债务,即房贷由该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为“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因此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即使不偿还也不犯法。 3、与情况二相似,当借款人通过向借款银行借款购得房产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同时法律有规定借款人的其他遗产,必须优先偿还房贷。 《民法典》。 人死了房贷还要还吗 第一,有继承人。如果继承者想要继承这套房子,成为房子的新一任主人,那么也要一并承担随着房子带来的债务,因而,继承者需要继续还款 如果继承者没有还款能力的话,房子将由银行进行拍卖,拍卖后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若偿还贷款后仍然有余款的话,余款归继承者所有。 第二,无人继承。如果借贷者是孤家寡人,没有继承人可以继承这个房子的话,则要看房子是否办理产权证明。 如果没有办理,则房子被视为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则需要继续偿还贷款。 若房子已经办理产权证明,贷款人去世又无继承人的话,银行则有权处理房子,房子将进行拍卖,如果拍卖所得金额仍然无法还清贷款的话,剩余债务便不再追究。 第三,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这套房子的话,房子所附带的贷款也一并会被放弃,那么剩余的贷款就不用偿还啦。 不过有一个问题在于,如果房贷是夫妻双方婚后债务,则视为双方共同债务,一方去世后,配偶有义务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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