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合同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用工合同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以及其它的一些福利待遇。除此之外,法律中规定的其它的一些事项也应该写进去。 《劳动法》第十九条合同形式和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违反了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得到相应的违约金,用工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 一是劳动合同主体由法律规定,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不得与没有有效劳动权利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根据社会的需要制定合同。 只要涉及到自身或者公司利益,合法合同具有法律保护的利益。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工作合同一般签多久?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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