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权提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在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二、在确认债权合法的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债权人是否能够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三、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法律分析 代位权提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在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二、在确认债权合法的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债权人是否能够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三、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结语 代位权提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需要确认。其次,在确认债权合法的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债权人是否能够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也需要确认。最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也需要确认。因此,在代位权提起前,需要仔细确认以上三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