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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后不想要房子了怎么办
释义
    作为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又不买了的,实属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本身约定有违约金或者交付定金等违约责任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承担。
    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可以双方协商违约赔偿,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签了合同我不想买房了
    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签房产合同期间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如果不存在法定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同,购房者须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约定,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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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