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黄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黄石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二港村、石龙头村。 补偿标准:耕地:44980元/亩;菜地:53976元/亩;果园:49478元/亩;茶园:49478元/亩;精养鱼池:49478元/亩;林地:31486元/亩;未利用地:17992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牯牛洲村、闸口社区、滨湖村、龙山村、龙泉村、五湖村、下段村、章山村、新港村和江北管理区。 补偿标准:耕地:42930元/亩;菜地:51516元/亩;果园:47223元/亩;茶园:47223元/亩;精养鱼池:47223元/亩;林地:30051元/亩;未利用地:17172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塞山区高等线50米以上的山体。 补偿标准:耕地:40040元/亩;菜地:48048元/亩;果园:44044元/亩;茶园:44044元/亩;精养鱼池:44044元/亩;林地:28028元/亩;未利用地:1601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二、补偿纠纷处置办法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