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派出所开出证明后,应在一定时期内,向要求出示证明的单位提供。因为派出所开的证明本身是临时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有效期的。 2.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只要合乎规定,它的证明效力是长期有效的,但一般不能重复使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没有效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