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 一、遗弃物品是否有权要回 遗弃物品后原物主丧失所有权,物品为无主物,后被人拾得后基于先占拾得人成为所有人,原物主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双方各自需要举证证明,如拾得人能证明物品确为遗弃物(例如在垃圾堆里拾得或原物主明确要丢弃等)则获得所有权,如原物主能证明该物品为遗失物(是其无意中随其他物品扔掉的遗失物)则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 二、捡到东西报酬是多少 没有这条标准,法律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其权利。物品所有权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三、东西掉了别人捡了不还怎么办 东西掉了别人捡了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