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失物的所有权依然为权利人所有,但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拾得遗失物能不能要求物主给予报酬? 拾得遗失物可以要求物主给予报酬。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二、拾得遗失物后还未归还算侵占吗?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拾到遗失物的话应当及时返还给权利人。如果在管理遗失物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的费用,可以请求权利人进行相关费用的承担,如果拾到遗失物一直不归还失主的话,很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对于构成侵占罪则需要根据遗失物的价值来进行判定,如果说较大的情形下还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三、拾得遗失物怎么办? 拾得遗失物后: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