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我市出入境接待窗口(含境外人员办证窗口)2月3日(周一)起正常对外接待。 2、如无特殊紧急需要,建议推迟办理出入境证件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境)的,应提前了解前往地国家(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损失。 4、为方便市民咨询了解出入境证件办理政策和相关国家(地区)入境管制措施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755-844654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