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民事 诉讼 的范围的相关内容如下: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案件,财产关系案件,是指因财产权利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争议。如买卖、租赁、合同、侵犯财产权、借贷、 离婚 案件、 侵犯肖像权 和名誉权等案件。 2、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如票据纠纷案件、股东权益案件、企业法人破产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等。 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如因 环境污染 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4、 劳动法 调整的部分 劳动关系 发生纠纷的 劳动争议 案件。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适用 民事诉讼法 解决的其他案件。如选举法及民事诉讼 法规 定的选民资格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