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企业的收购其继续收购的终止情况是怎样的 |
释义 | 继续收购的终止情况如下: 1、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届满; 2、收购数量已达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3、要约或认购协议约定单方终止继续收购事宜出现时,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继续收购。 一、股权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收购的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协商,初步了解情况,达成收购意向,签署收购意向书; 2、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收购方清理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评估资产,详细调查目标公司的管理结构,统计员工情况; 3、收购双方和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案并通过收购实施方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偿还债务; 5、双方正式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当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 7、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资产转让和经营管理权转让手续。 二、投资者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 三、外资并购流程有哪些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 1、定向发行股票; 2、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 3、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 4、公开要约收购; 5、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等。 法律流程: 1、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2、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签订收购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 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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