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能继承多少代? |
释义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据法律,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未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其继承权应转给其继承人,除非遗嘱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代位继承应当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法律客观: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2.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拓展延伸 代位继承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无法或不愿意接受遗产时,由其子孙或指定的继承人代替继承的一种方式。代位继承的条件和限制包括:首先,继承人必须在被代位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存在;其次,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不能适用于受遗赠人指定的继承人;此外,代位继承的代数范围一般限制在第三代以内,即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孙或指定继承人的子孙。此外,代位继承还需要符合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等相关法律规定。总之,代位继承在一定条件和限制下,为继承人提供了一种替代继承的方式,以保障遗产的顺利传承。 结语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制度,指在继承人无法或不愿意接受遗产时,由其子孙或指定的继承人代替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的条件和限制包括继承人必须在被代位继承人去世前已存在,且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人。此外,代位继承还需符合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等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为继承人提供了一种保障遗产传承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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