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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旅行社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 假冒伪劣商品 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 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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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