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户口分为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两种,集体户口分为以下三类: 1、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学生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北京落户政策如下: 1、高端人才可落户:比如海归,博士后(提高当事人的学历即可)等; 2、投资落户(比如兴办企业的,年纳税额需在3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 3、应聘落户: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也可以考取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或者社工岗位; 4、报考北京的公务员落户; 5、劳模落户:凡在北京被评为劳模,现仍为农业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6、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