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
释义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如下: 1、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2、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3、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4、县级以上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5、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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