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内地人和香港人在香港的结婚登记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内地人和香港人在香港的结婚登记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哪些人不具有结婚的条件? 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香港人想要和内地人结婚的话,必须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来进行办理。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有身份证件户口本,还有现场所领取到的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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