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
释义 | 浙江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收集好相关材料; 2、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并申请注册登记; 3、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8、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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