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意外保险有哪些好处 |
释义 | 一是能够给买者充足的保障,二是能换得买者的一份安心。 一、意外保险的分类 1、综合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 意外身故——因意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一般按照投保时的【基本保额】进行赔付。 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被保险人残疾,一般按照【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基本保额】进行赔付。 特别说明:目前通用的是10级281项标准,此标准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制定的,伤残鉴定报告也不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定出具的,因此大家无需担心其公平性。 意外医疗——报销因意外导致的门诊或住院费用,意外医疗遵循损失补偿原则。 意外住院津贴——按每日的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不需要医疗发票。 2、交通意外险 交通意外险专门保障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发生的意外,这里所指的交通工具通常包含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火车,轮船,飞机等)和自驾车(驾车或乘车)。目前很多公司推出的返本型百万身价险就是专门保障交通意外的。 3、境内外旅游意外险 很多人在旅行时会想到购买专门的旅游险,除了提供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外,通常还有航班延误、信用卡盗刷、行李丢失等方面的保障。另外,还有一些公司提供海内外救援服务,万一真的在旅游期间发生了什么不幸,可以帮忙联系亲属、转运出事人员回国,甚至联系当地医疗资源等。 二、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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