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 结婚 的,那么双方是需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去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 其次,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外国人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 身份证 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 结婚证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