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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身体不适应享受什么待遇
释义
    根据《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身体不适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女职工身份证明;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书;其他。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产假期间有工资么?
    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三、报销生育险就不发工资合法吗
    合法,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由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企业无需支付。
    (一)产假期间由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企业不再支付工资,两者不能同时享受。
    (二)如果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单位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补齐差额。
    (三)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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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