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购买后要过3个月(有 的保险公司规定半年),保险协议才正式生效。这 3个月或半年被保险公司称为观望期。这主 要是因为一些重大疾病,都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并不知道自己已患某种疾病,事实上已经是名“病人”了(也有投保人故意隐瞒的情况)。对于这种刚投保即可能发生的较大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并不公平。所以,观望期是保险公司为防不知觉的隐藏和故意隐瞒的情况设定的。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