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发疾病是否算上班时间工伤? |
释义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被视为工伤。突发疾病包括先天性、间歇性、慢性或未知疾病,且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迅速发作导致工人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属于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事故、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事故、履职受暴力伤害、职业病、工外伤害、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一、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1、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假临时就医,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视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哪些突发疾病算工伤 一般在实践中,突发疾病一般包括先天性疾病、间歇性疾病、慢性疾病或其他已彰显症状且职工本人也已知晓的疾病,或职工不知道患有的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上,职工突发疾病并且以较快的速度发作,导致了职工在岗位上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范畴。 三、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需满足一定条件。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才能被视为工伤。一般来说,突发疾病包括先天性、间歇性、慢性或其他已知患病症状的疾病,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迅速发作且导致职工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都属于工伤。此外,还存在七种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上是对工伤相关问题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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