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子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与子女的户口本、产权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子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携带证件: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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